尊敬的用户:
您好!欢迎您注册成为本网站用户,在注册前请您仔细阅读“昆明高新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超市会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会员服务协议》以及相关管理规则、《隐私协议》、《法律声明》等管理规则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果您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表示异议,您可以选择不使用“服务超市”的服务。点击“注册”按钮,则意味着您自愿遵守本协议。
本协议阐述之条款和条件适用于用户使用“昆明高新区创新创业公共服务超市(以下简称:服务超市)”(所涉域名为:www.ynsmes.com)所提供的各种在线服务和衍生的线下服务。
一. 定义
1.服务超市(或平台运营方):是为中小企业提供特色化、精准化、专业化、批量化优质服务的云服务平台。拥有合法经营的软件或服务,并可按约定提供软件使用许可或应用服务的独立软件或服务提供商,服务超市的知识产权及运营权归属云南滇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有,服务超市和云南滇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视为同一个主体。
2.一般用户(或公益活动参与者):按照服务超市(http://www.ynsmes.com)注册程序规定的条件,完成注册的用户。
3.企业用户(或服务购买者):按照服务超市(http://www.ynsmes.com)注册程序规定的条件,完成注册,且通过企业认证的用户。
4.机构用户(或服务提供者):按照服务超市(http://www.ynsmes.com)注册登记程序规定的条件,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用户。
二. 协议订立
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服务超市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用户在使用服务超市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服务超市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服务超市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如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用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3.用户确认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在用户和服务超市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用户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服务超市咨询。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只要用户勾选了注册下方的"同意"复选框,并按照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用户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本协议不涉及用户与服务超市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服务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三. 权利和义务
(一) 平台运营方权利和义务
1.平台运营方是服务超市的拥有者,具有本协议及其服务超市已发布或将来发布相关协议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2.平台运营方是服务超市的运营者,具有维护、升级服务超市相关功能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具有发布公益活动、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志愿者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3.平台运营方是服务超市所提供增值服务的监管方,具有征集服务机构、组织服务产品策划、服务上架审核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具有对服务机构、服务产品、交易规则制定的权利,具有为服务双方提供公平、公正、透明的服务方式。
4.平台运营方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等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发布的内容信息或指向这些内容链接的信息,并有权终止对发布前述信息的用户服务,必要时有权提交或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平台运营方具有为企业用户在服务超市认证时提交的所有企业信息、资料、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泄露给第三方。
(二) 用户权利和义务
1.用户具有注册成为服务超市一般用户的权利,注册时,无论用户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只要用户勾选了注册下方的"同意"复选框,并按照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用户,用户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协议。
2.一般用户有权参与服务超市所提供的公益活动,但必须按公益活动报名程序完成公益活动报名,并在报名成功后,承诺按时参加公益活动。原则上若报名成功且无故不参加超过5次者,平台运营方有权禁止该用户参与服务超市提供的所有服务。
3.一般用户有权向服务超市平台运营方申请认证为企业用户,平台运营方对企业用户申请提交的资料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自动升级为企业用户。每家企业仅有一个用户可以认证企业用户。
4.一般用户在申请认证为企业用户时,需要通过服务超市生成企业电子章(电子章存放在具有资质的提供电子签章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云合同”服务器上),只要您申请认证为企业用户,则代表您接受通过服务超市提供的第三方电子签章服务生成的电子章,此电子章用于在服务超市中产生订购服务时完成电子合同签订,电子合同与贵公司纸质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企业用户具有订购服务超市所提供的增值服务的权利,具有按照服务超市所提供的订购服务流程、规则完成服务订购的业务。同时企业用户对订购的服务的需求性、真实性负责,企业用户不得随意进行服务订购,随意取消已订购的服务,若平台运营方发现用户订购服务为随意性操作或虚假操作,服务超市有权取消企业用户资格,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为保障服务的公平、公正、透明,企业用户在订购服务时,签订三方(即:企业、服务机构、平台运营方)电子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条款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合同签订完成后,通过企业对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服务款到平台运营方指定的账号,待服务完成后,划拨服务款给服务机构,在企业服务评价完成后,按服务超市规定的规则返优惠券给企业,企业可以按服务超市优惠券使用规则再次订购服务。
7.用户不得发布含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等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发布的内容信息或指向这些内容链接的信息。
8.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服务超市的用户,将得到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陆服务超市。
9.用户对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10.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服务超市用户名。用户只能通过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服务超市,使用服务超市提供的功能。如果用户泄漏了账号及密码,有可能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不管任何原因用户的密码安全受到危及时应立即进行密码重置或立即和服务超市取得联系。
(三) 服务机构权利和义务
1.服务机构是服务超市征集的具有资质的、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具有根据企业需求调查及服务超市运营要求,策划服务产品、服务产品上架申请的权利,同时具有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业务。
2.服务机构具有配合平台运营方组织和开展志愿者活动的义务。在志愿者活动中,服务机构不得宣传与志愿者主题活动不相符的其他产品信息。
3.为保证服务的公平、公正、透明,服务机构必须按照已生效的三方(即:企业、服务机构、平台运营方)电子合同,履行其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条款,并在服务完成后,按服务超市的规则确认服务完成。
4.服务机构用户不得发布含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等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发布的内容信息或指向这些内容链接的信息。
5.服务机构用户一旦注册登记成功,将成为服务超市的合法服务机构,将得到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陆服务超市。
6.服务机构用户对其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同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
7.服务机构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服务超市用户名。用户只能通过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服务超市,使用服务超市提供的功能。如果用户泄漏了账号及密码,有可能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不管任何原因用户的密码安全受到危及时应立即进行密码重置或立即和服务超市取得联系。
四. 服务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服务超市有权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
1. 在用户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时,服务超市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如该用户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用户的,服务超市有权直接单方面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 如服务超市通过用户提供的信息与用户联系时,发现用户在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已不存在或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接收服务超市发送的相关信息的,经服务超市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用户更改,而用户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号码的,服务超市有权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3. 一旦服务超市发现用户提供的数据或信息中含有虚假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服务超市有权随时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4.服务超市发现用户恶意注册帐号。
5.服务超市收到第三方投诉的。
6.用户注册后连续12个月未登录其在中小在线的帐号。
7.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
8. 本协议终止或更新时,用户明示不愿接受新的协议的。
9.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
10. 其它服务超市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五. 不可抗力
1.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1)黑客攻击;2)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3)病毒侵袭等。
2.由于战争、罢工、禁运、政府命令、内乱或军事行动、自然灾害、疫病、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变化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的,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通知其他两方,并应在通知发出十个工作日内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方应按照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解除或免除部分履行义务的,双方应根据公平原则妥善处理涉及的价款和其它资产。
3. 服务超市如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不视为违约。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结束后,应当继续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
六. 其他
1. 本协议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尽最大诚意进行友好协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协议双方向服务超市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服务超市备案域名:www.ynsmes.com。